索引号 | 3212000028/2023-328025 | 分类 | 部门文件 公安、司法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21 |
文号 | 泰公传发〔2023〕91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23-07-21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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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泰州公安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提效能的功能,助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泰州新实践。
一、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政务公开作为公安法治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主动公开本单位工作职能、联系电话、机构设置等信息,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主动公开预算、决算、绩效评价和政府采购等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主动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及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录用结果等信息。全面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确保“双公示”信息按照国家、省要求全量、按时向社会公示。
(二)加强政策解读。严格落实政策文件“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核、同步公开,明确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便于政策执行单位和企业、群众准确理解把握,推动政策落地落实。不断提高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积极通过政策问答、图表图解、动漫视频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政策文件的可读性、实效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三)高质高效回应关切。进一步提高政策咨询服务质量,以办好市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的意见征集、局长信箱等栏目为抓手,做好公众意见的征集、处理、反馈工作。统筹运用公安政务新媒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线上线下咨询服务。健全政务舆情风险研判处置机制,对重大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隐患。提高公安政务舆情回应的针对性和权威性,避免转载无关信息代替自身回应,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和权威新闻媒体等多点联动,增强回应信息的传播实效,维护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对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二、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推动政务服务窗口规范建设。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新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省、市公安机关部署要求,重新梳理明确市、县(区)、派出所三级公安政务服务窗口事项清单,进一步推进统一受理、集中办理,做到“一门办”、“一窗办”。抓好市局《公安综合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开展“综窗”规范达标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确保至2025年底前,所有“综窗”均达到规范标准。
(二)推动基层服务窗口效能提升。持续开展窗口服务效能提升行动,优化派出所“综窗”办事服务评价体系和绩效考评体系,推动更多个人高频事项就近办理、不出乡镇就能办成。优化市县两级政务中心公安专区窗口布局,统一设置人才服务、涉企服务专窗,“一窗综办”与“专窗专办”相结合,提升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效能。推进行政权力事项的清单化、标准化建设,统一审批许可的标准、流程,实现全市范围内全部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的“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三)推动公安政务服务关口前移。按照省厅试点安排,在每个市、区各选择一个城区(城郊)社区、农村村组,根据企业群众需求和辖区实际,科学设置下沉服务窗口、合理确立服务事项、统筹调配服务人员。依托警企服务中心、重点警务室设置综合窗口,推动高频服务事项向重点乡镇、园区延伸,通过委托受理、帮办代办、远程审批等方式,“一站式”办理涉企高频业务。
(四)推动公安政务服务社会化延伸。优化城区“3公里综合便民服务圈”建设,根据不同服务场景、服务需求,在银行、车站、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场所,投放临时身份证明、出入境证件签注等自助设备,推动公安常见服务向邮政、银行、保险、4S店等社会服务网点延伸,充实帮办、代办力量,方便企业、群众临时办件、应急办件。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完善门户网站系统功能,优化栏目设置,做好新版网站维护保障工作。突出重大信息发布,强化栏目互动,提升网站的实用性,全方位及时展示泰州公安重大信息。推进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建立健全三级审核机制,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二)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坚持集约整合原则,严格落实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的整合备案规范流程。加强政务新媒体品牌打造,不断强化内容建设,注重新闻内容质量和报道水平,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宣传内容、选材标准、制作规范、审核程序等方面要求,全面提升对外宣传公信力、引导力、影响力。强化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新闻发稿“三审三校”制度,围绕发布内容的涉密性、准确性、时效性等进行全面审核,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
(三)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迭代升级泰州公安“微警务”集群枢纽,打造企业群众网上办事、掌上办事的“总枢纽”,在适应群众需求、不断拓展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大幅提升“微警务”建设应用的整体水平。建设落地市级公安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枢纽,打造系统平台数据存储调用的统一出口,集成各类审批业务系统,承载电子证照库、电子档案库等应用输出,推动公安机关内部、政府部门间互联互通、互信互认,相关证件的共享核验、免于提交。实体化建设运行市、县两级公安综合服务中心,打造具备审批服务、分析研判、监督管理、运维保障等功能的统一后台。融通内外网的业务受理、审核、审批以及电子证照、实体证照的签发、送达。
四、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一)严把公开范围。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从严从紧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将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公众生产生活、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务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二)规范答复流程。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对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提交的申请,以及补正、延期、意见征询、办理结果和后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全面及时录入工作平台。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计收信息处理费,有效应对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问题。
(三)加强会商协作。针对群众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加强与上下级单位的联动互通,加强部门业务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业务部门、政务公开办公室联动答复会商机制,形成申请事项答复会商闭环,确保答复信息精准对接申请事项,有效提升公开答复内容质量。
五、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
(一)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事关群众利益,事关政府机关形象,各单位要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作风,提升行政效能,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处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要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推动培训范围向领导干部覆盖。要根据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工作。
(三)狠抓工作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同时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