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1645/2018-07973 | 分类 | 部门文件 公安、司法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18-03-30 |
文号 | 泰公委〔2018〕18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18-03-30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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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泰州市公安局加强新时代
基层党建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公安局、各分局党委,市局各部门党组织:
现将《泰州市公安局加强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泰州市公安局委员会
2018年3月30日
泰州市公安局
加强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有关部署,进一步推进公安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结合泰州公安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要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重点,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着力解决公安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2.目标任务。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队建、以党建优队建,推动各级党组织不断深化“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担当型、廉洁型”好班子创建,努力打造“忠诚党建、质量党建、创新党建、为民党建、先锋党建、标准党建、活力党建、清廉党建”,充分发挥党的坚强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泰州公安事业跨越发展,推进“四个关键突破”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措施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建警,着力打造“忠诚党建”
3.加强党员政治能力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铸牢对党绝对忠诚之魂,引导党员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规矩、政治纪律,自觉做到维护核心、看齐追随,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组织专题学习、集中宣讲、主题党课、教育培训工作,学懂弄通做实,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泰州公安落地见效。
4.组织党员学习贯彻维护党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党员深入学习新党章,重点把握十九大党章修改和增写的内容,切实增强党员的党章意识。坚持把党章作为经常性的学习内容、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以及日常管理监督的根本标尺,加强对尊崇党章、执行党章情况的督促检查,引导党员以党章为镜争做合格党员。
5.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点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研究落实会前指导、会中督导、会后整改的办法措施,遇事多想政治要求,办事多想政治规矩,处事多想政治影响,成事多想政治效果。
(二)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基层基础,着力打造“质量党建”
6.优化设置党组织机构和力量。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优化设置、完善基层党委工作机构,根据党员人数,按比例落实党务工作力量。突出抓好党支部建设,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深入推进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
7.配齐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按党内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及“一岗双责”要求,配齐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书记一般由行政主官担任,真正把“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选配到党的工作岗位上;班子成员任期届满、岗位发生变动或出现缺额时,及时按规定进行换届调整、更换或增补。
8.提高党组织书记政治觉悟和履职能力。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分类别、分层次抓好机关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务干部政治能力、政治自律、履职能力,切实发挥好头雁效应。组织党组织书记走上所队长论坛交流经验,相互学习借鉴,提升领导班子抓党建、强队伍、促业务的领导力、引领力、战斗力。
(三)坚持推进公安队伍管理改革,强化改革强警,着力打造“创新党建”
9.深化警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政治站位,从全局的高度,准确认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紧紧抓住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历史机遇,继续深化“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进一步优化结构、减少层级、转变方式,盘活现有警力存量,提高警力使用效益,充分释放公安工作整体效能,激发队伍生机活力。
10.创新人才兴警机制。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全面深化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落实警员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更好地调动民警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深化招录培养机制改革,引进培养一批实战一线急需的专业人才、特殊人才;深化辅警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出台管理办法,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薪酬待遇保障,全力维护辅警合法权益。
11.积极探索党建学习新载体。依托党建微信公众号、“先锋e家”微信群、手机APP等新媒体开展党建工作,不断探索创新开展网上党支部(党小组)、网上课堂等建设,进一步丰富传播内容、创新互动方式,充分发挥好各种平台载体的助推作用,切实抓好党员的日常学习。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警民互动,着力打造“为民党建”
12.持续深入基层开展走访服务。深入推进“大走访大落实”、“爱企爱民”、警民恳谈、结对帮扶以及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党员义工”等活动,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需求。全面推进“阳光执法”,完善民意“全访评”监测机制,对服务对象及时回访,跟踪整改不满意事项,促进转作风、优机制、提效能。
13.加强窗口党员示范引领。在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派出所户政窗口、车管所、出入境窗口、街面警务工作服务站以及车管、出入境分理点等一线服务窗口中,通过推行“党员志愿服务岗、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等方式,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窗口工作人员,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
14.紧贴民生需求抓党建。坚持战时党建到一线,在重大安保、案件侦办等工作中坚持党建前移,及时成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建立以落实党组织负责人职责为抓手,组织引领、任务驱动、党员带头的攻坚格局,把党旗插到公安工作最前沿,让党员身份亮在服务群众第一线。
(五)坚持以示范引领为导向,强化争先创优,着力打造“先锋党建”
15.突出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积极发挥党委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基层党支部的主体作用,采取以基层党委带动党支部、党支部带动党员、党员带动民警的方式,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作出表率、立下标杆。通过层层示范、层层带动,上级带下级、班子带队伍,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
16.深入开展党建示范行动。持续开展基层党支部工作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精心培育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具有时代特征、公安特点、警种特色的示范点和党建品牌;积极组织亮牌示范、岗位建功、志愿服务、立规正风、争先晋位等先锋行动,广泛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党员先锋(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引导党员始终铭记党员身份、立足岗位创先争优。
17.积极培育选树先进典型。积极培树各警种条线可信、可敬、可学的先进典型,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等评选,讲好身边好党员的故事,让广大民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从而激发党员民警工作的能动性,在全警中形成学先进、赶先进、比奉献、比贡献的浓厚氛围。
(六)坚持把制度机制建设贯穿始终,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打造“标准党建”
18.抓好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以规范“三会一课”为着力点,细化基层组织生活的标准程序,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等制度,组织开展结对共建、脱贫攻坚、志愿服务、红色教育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推动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落地落实。
19.落实“月晒季评年考”。把争做“四个合格”党员“月晒季评年考”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支部、向党员延伸的重要抓手,作为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严格实行“全程记实、一月一晒,双向测评、一季一评,综合考评、一年一考”,推动从严管理融于日常、严在经常。
20.完善述职评议制度。完善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按照自上而下、分级开展的原则,一般采取现场述职的方式,也可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底各市(区、分)局党委书记向市局党委述职,市局机关党组织分别向机关党委和市局党委述职,并组织开展集中评议。
(七)坚持以凝心聚力为目标,强化从优待警,着力打造“活力党建”
21.建立健全党员组织生活阵地。探索建立党员组织生活馆,作为党员仪式教育、廉政警示、学习评议场所。探索体验式、开放式组织生活,积极推行微创意、微心愿组织生活,试行“党员点单、支部接单”的组织生活项目认领制,调动党员、民警、辅警参与的积极性。有条件的基层党委、支部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党建园地、建强组织阵地。
22.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大模范职工之家创建力度,办好系列文体活动;深化“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创建工作,推进“巾帼建功”、家风建设、巾帼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开展“全警健康呵护”行动,用好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平台,举办心理健康大讲堂,加强民警心理健康保护。
23.深化警营文化建设。培育尚武文化,锤炼不怕困难、无所畏惧的决心和勇气,培育砥砺奋进、自强不息的意志和品质。厚植职业精神,在民警入警、入党、任职、表彰、退休等特殊时刻,举行简朴庄重的仪式,弘扬泰州公安精神。发挥文联、警察协会等组织作用,开展公安文艺作品创作、书画摄影作品展、全警健步跑、参加警体赛事,活跃警营氛围。
(八)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小,强化从严治警,着力打造“清廉党建”
24.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始终抓好管党治警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切实解决好管党治警宽松软的问题。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党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具体办法,驰而不息抓作风转作风。
25.切实加强纪律建设。建立健全由分管领导主持、政工部门牵头,相关警种部门和派驻纪检机构参加的队伍质态研判会商机制,定期开展深度分析研判,精确预警、因情施策、对症下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好谈心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手段。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严肃问责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26.建立健全大监督机制。以对党和国家事业、对公安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服从和支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相关警种参与的内部监督和派驻机构监督相协调衔接的监督机制,真正实现监督全覆盖、无盲区,把党内监督同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增加监督合力,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组织保障
27.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局党委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政治部综合协调、各基层党委和各级党组织书记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
28.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建工作作为重要任务,与公安工作、队伍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从严抓紧抓好抓实。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亲自抓部署、抓促进,做到敢担当,能担当,会担当,善担当;分管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
29.强化督导检查。采取随机调研、现场观摩、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督促整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问责,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30.注重结果运用。坚持把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中加大党建工作考核权重,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