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41645/2015-04433 | 分类 | 部门文件 公安、司法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15-03-18 |
| 文号 | 泰公委〔2015〕14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15-03-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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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党委,市局机关党委、交警支队党委:
现将《泰州市公安局2015年党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泰州市公安局委员会
2015年3月26日
泰州市公安局2015年党建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一年。泰州市公安局党建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为目标,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全面推进公安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为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强化理论引领,不断提升党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引向深入。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把组织党员民警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市委全会精神和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在深入领会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增强学习实效上做文章,坚持全面学和专题学、反复学和跟进学、集体研讨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时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2.加强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建立民警思想状况收集反应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民警思想状况的分析研判,通过个别谈心、集体座谈、问卷调查、专题调研等方式,及时了解民警的思想动态和心理情绪,针对民警思想状况出现的新情况和新变化,加强理论武装和舆论引导,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3.加大党员教育培训力度。认真制定实施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努力实现公安党员教育培训常态化、规范化、实战化。运用各类教学资源,针对党员干部、党务工作者、入党积极分子、青年干部等不同层面的不同培训对象,分层次、分类别培训,提高教育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4. 开展各类教育实践活动。以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和建党94周年为契机,大力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深入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系列纪念活动。大力推进读书学习活动,积极向党组织和党员推荐学习书目,进一步把“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融入到广大党员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营造浓厚的读书学习氛围。
二、推进组织建设,持续增强公安机关党建工作活力
1.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在贯彻落实中央《条例》和市委《实施意见》基础上,认真执行《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几个具体问题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排贯彻落实,要抓规范、抓基础、抓创新、抓督查,以《条例》的全面落实带动泰州公安机关党建工作再上台阶。
2.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注重政治引领,严格组织生活、严明组织纪律。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党费收缴等党内生活制度,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实效性。
3.增强公安机关基层组织活力。加强分类指导,不断改进基层组织设置、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开展机关党支部与基层党支部结对共建、党员与群众结对互助等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抓好基础工作薄弱党组织的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工作水平。
4.提升党员教育管理发展水平。加强党内民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职评议制度,切实推进评议工作,强化评议结果运用。加大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力度,落实“五必谈”、“五必访”、重大节日慰问等制度要求,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落实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机关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和锻炼,突出政治上的先进性、素质上的全面性、标准上的严肃性,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5.深入推进党群共建等工作。充分发挥党建带动群团组织建设的“火车头”作用,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定期研究群团工作,切实做到资源共享、组织共建、活动共抓、先进共创,进一步推进党群工作一体化。加强公安文化建设,广泛开展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及巾帼建功标兵等创建活动,动员和组织广大民警立足本职岗位为推动深化改革、转型升级、融合发展出谋划策、建功立业。大力开展青年志愿者、关爱留守儿童、结对帮扶等活动,引导党员民警踊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加强作风建设,突出“为民务实清廉”服务主题
1.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中创造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坚持不懈推进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的学习教育,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工作,形成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长效机制。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突出处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级党组织要积极配合开展,引导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刻认识“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切实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在党员干部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等具体要求上取得实效,着力形成一批解决问题、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实践成果。
2.深入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民警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深入查找、分析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持从自身做起,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起,从最能体现良好作风的具体事情抓起,求真务实改进作风。聚焦改“四风”、转作风,严格执行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规定,锲而不舍地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推动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的长效机制,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种、反弹回潮。
3.加强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把查办案件摆在突出位置,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把遵守党纪党规的情况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进一步健全防控廉政风险制度,加大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等制度,以党务公开带动政务公开,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4.积极打造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品牌。认真贯彻《关于深化“为民党建”,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突出“务实亲民”导向,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引导推动广大党员民警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深入基层听民意,走进群众解民难,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突出问题,在服务中受教育、转作风、树形象。深化党员义工服务活动,健全党员义工服务工作机制,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群众活动,组织党员义工开展周末广场服务活,在“七一”期间继续组织开展党员义工集中服务活动,不断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四、规范考核督查,深入推进公安党建工作制度建设
1.构建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结合《条例》深化落实年系列活动,对公安党建工作制度进行梳理完善,进一步推动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努力形成相互衔接、制约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各基层党委书记要负总责,各基层党组织推进落实,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推动公安党建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执行制度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党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执行制度好的基层党组织给予表扬鼓励,对不认真执行机关党的各项制度的进行提醒教育,对明知故犯、违反纪律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2.推动公安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把信息化拓展作为党建工作重要着力点,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运行机制。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分步实施、整体覆盖的思路,努力拓展和创新党建活动载体,为广大党员干部搭建学习党的知识、发布党建动态、交流党建成果、探索党建规律的平台,形成开展党建宣传、组织党员教育和实践党内民主的有效阵地,依托网络平台开展各类学习交流工作。
3.进一步优化党建工作考评办法。结合市局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报告和考核评价等制度,做到年终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台帐资料检查与实地考核检查相结合,通过制定考核要素,优化工作措施,落实考核责任,强化结果运用,变软约束为硬指标,推动市局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要求的有效落实,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4.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有示范价值的党建工作法,加大先进典型的培育选树力度,及时发现那些事迹突出、受群众拥戴的党组织和党员民警,有意识的选树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开展优秀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宣传活动,综合运用媒体、网络、影视等平台进行宣传,提高美誉度、扩大内外影响力,激励广大党员民警学赶先进、争创一流、弘扬正气,在公安队伍中形成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五、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党务工作者上岗培训、定期轮训制度,对新任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分层分级抓好基层党务工作者轮训,切实增强党务干部对公安党建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提高做好党建工作的实际本领。积极推动解决党务工作者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努力为其工作和成长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2.加强各级党组织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四用四不用”,完善党务干部任前考察、任职谈话等制度,进一步优化党务干部队伍结构。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带头加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建设,努力做到眼界更宽阔、履职更主动、精神更振奋、作风更深入,充分发挥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作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3.加强公安党建工作聚合力。注重加强沟通交流,聚合各方资源,着力构建公安党建工作联动发展格局。进一步密切与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共同推进公安党建工作。加强与基层党组织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健全公安党建工作联席制度,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例会、交流会,推动各级党组职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安党建工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共同发展。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着力打造泰州公安党建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