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1645/2015-04439 | 分类 | 部门文件 公安、司法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15-05-02 |
文号 | 泰公委〔2015〕19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15-05-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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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和上级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局163行动计划的主线,坚持从严治警方针,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定不移地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一、坚持从严依规治警,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1.全面深化纪律建设。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不断强化民警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开展纪律学习和教育,教育引导全体民警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对违反民主集中制、违反“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组织决定、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建立执行党的政治、组织纪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定期分析本单位执行党的政治、组织纪律情况。
2.完善廉洁从警制度。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以及省市委、公安部、省厅各项制度规定,及时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不断完善公安民警、工勤人员、警务辅助人员廉洁自律制度体系和纪律规定,增强制度执行力,用刚性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3.严格党内监督管理。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和办法,严格组织原则,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信度。严肃党内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用好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力武器,落实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营造主动接受监督的环境。
4.保障政令警令畅通。围绕法治公安建设、四项建设以及市局党委的重大警务部署,开展执法监察、现场督察和专项审计,确保重大警务部署有序推进、实干实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警种的督导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动迟缓、失职渎职行为,保障政令警令畅通。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5.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加大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力度。同时要督促班子成员和下级组织履行好“一岗双责”,全力支持纪委落实“三转”、依法履职,强化监督保障。
6.强化纪委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主业,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协助党委抓好责任分解,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要按照“敢监督、会监督、能监督”要求,对队伍进行科学监督、重点监督和常态监督。
7.加强研判和检查考核。要定期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和队伍廉政情况分析研判,组织落实“两个责任”专项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按照可定义、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追究的要求,制定考核标准、追究办法,促进责任落地生根。
三、加大“四风”查纠力度,驰而不息整治“四风”
8.巩固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完善提升公安民警经常性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定期分析报告队伍纪律作风状况,聚焦为警不为、消极敷衍、庸懒怠散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警风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整改推进,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9.持之以恒抓“四风”整改。持之以恒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作风规定,紧紧抓住“四风”问题不放松,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要时段和作风问题新动向,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违反禁令等问题,持续查纠“四难”和“中梗阻”问题,监督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对查处的违规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批评。
10.严肃整治突出违规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歪风必刹,各地各警种要找准突出问题,主动施策,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治理,一个条线一个条线地整改,切实纠正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重点整治有警不处、有案不立,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乱收滥罚、吃拿卡要,非法借贷担保理财,以权谋私等问题。
11.强化作风养成。严格按照《内务条令》、《纪律条令》等规定要求,从基本行为抓起,狠抓日常管理,强化作风养成,着力培育民警良好的职业风范,真正把纪律作风的要求贯穿到执法活动和队伍管理的各个环节。
四、严格执纪问责,保持办案高压态势
12.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实行问题线索“一案三报告”制度,在向同级公安机关党委和当地纪委报告的同时,要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纪委报告。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开展公安部“12389”举报电话、督察投诉电话、互联网举报平台和“政风热线”、相关监督部门移送以及群众来信来访等线索的调查办理工作,做到条条必核查,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严明保密纪律,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反映问题失实的要及时澄清,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
13.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鼓励支持主动查案。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办各类违法违纪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充当黑恶势力和黄赌毒“保护伞”,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的案件、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对案件线索不及时查处或不按规定上报线索和查处情况的,发现一起问责一起。认真及时完成上级纪委交办任务,对媒体曝光、社会关注的案(事)件,限时办结,及时通报。
14.健全办案机制。严格履行办案程序,强化办案流程管理。健全案件交办督办机制,形成上下联动的办案工作格局。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严格执行初核、立案请示报批制度,落实防护措施,依规依纪安全文明办案。市(区)局、分局都要全面建成建立标准化办案点和谈话室。要进一步规范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严禁泄露秘密、以案谋私。
五、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健全完善公安惩防体系
15.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的规划与建设,扎实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创新制度,突出公安执法权力行使和人怎么用、钱怎么花等重点领域健全完善制度,逐步形成科学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严肃问责追究,切实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执行没有例外。
16.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廉政状况经常性分析和重点人员滚动式排查,出台《泰州市公安局重点民警教育管理办法》,进一步严密廉政风险动态化防控。严格基层公安机关预算外资金管理,进一步深入开展清理整治,切实防止违规设立“小金库”、坐收坐支、挪用涉案财物等问题发生。
17.严格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深入推进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完善采取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监督办法,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终身追究制,制定领导干部干预执法、插手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监督落实罚缴分离、涉案财物规范管理制度和办案场所“四个一律”要求。
18.拓展内外监督渠道。健全由纪检监察、督察、审计、政工、信访、法制、警保等部门参与的大监督格局,积极推进监督力量集中使用。把重大警务部署实施、纪律作风规定、执法执勤、窗口单位服务、内部管理作为督察主阵地,主动跟进督察。继续深化公安监督信息平台建设应用,充分发挥平台全程监督、重在预警的作用。深化警务、党务公开,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发挥好警风警纪监督员作用。进一步完善警检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涉警舆情应对处置机制。
五、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打造清风正气环境
19.强化岗位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教育、纪律条令学习教育常态化,建立健全学廉考廉制度,探索对拟提拔干部进行党廉知识测试。加强警规警纪和岗位廉政教育,培树廉洁从警、公正执法先进典型,弘扬清风清气正能量。进一步落实谈话制度,把廉政谈话教育贯穿于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各级公安机关年内至少开展一次廉洁从警专题培训。
20.深化案例警示教育。做到“一案一剖析一警示”,凡违反禁令和涉嫌违法犯罪被查处的,各单位均要制作警示教育片,并认真开展剖析,及时将剖析整改情况上报市局党委,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使广大民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21.发挥廉政文化作用。大力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和警营先进典型文化,培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警营文化建设统筹规划,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所队、进课堂、进家庭,坚持用文化的力量将“廉荣贪耻、拒腐兴廉”之风渗透到民警日常生活,以优良的警风凝聚警心民心。
六、深化纪检监察“三转”,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22.完善体制机制。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入推进“三转”,突出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主业,集中精力全面履行执纪监督问责的专职。落实在较大警种、部门派驻专职纪检监察员的规定要求,加强对专职纪检监察员派驻管理,出台《泰州市公安局派驻专职纪检监察员管理办法》。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要重视和加强纪检监督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构,配强纪检、监察、督察和审计人员,支持依法履行职责。
23.加强培训交流。开展岗位练兵,组织业务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新任纪检监督干部的培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同时采取对新任纪检监督干部跟班培训、抽调办案等方式,加强纪检监督干部实践锻炼,提高纪检业务能力。
24.严格监督管理。教育和监督公安纪检监督干部模范守纪、严以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公安纪检监督干部四大纪律。对有问题教育不改的,立即调整;对执纪违纪的,从严查处,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纪检监督队伍。
附件:2015年泰州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分解表。
中共泰州市公安局委员会
2015年4月28日
2015年泰州市公安局
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分解表
工作 类别 | 工作项目 | 牵头 部门 | 协作 部门 | 完成 时限 | 牵头 局领导 |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落实党委(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 党委 | 各分局 市局各部门 | 贯穿 全年 | 赵建生 |
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 纪委 | 陈浩 | |||
督促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 | 纪委 | 各分局 市局各部门 | 陈浩 | ||
督促贯彻执行局党委 | 党委 | 各分局 市局各部门 | 赵建生 陈浩 | ||
组织市局党委成员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 | 纪委 | 3季度 | 党委班子成员 | ||
认真落实《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实施“一案双查”的暂行办法》,严格责任追究。 | 纪委 | 各分局、交警支队纪委、市局各部门专职纪检监察员 | 贯穿 全年 | 陈浩 | |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 |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 | 政治部 纪委 | 各分局 市局各部门 | 张涛 陈浩 | |
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七个有之”等不守纪律的行为。 | |||||
加强党纪应知应会宣传教育,编写党规党纪“口袋书”,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 纪委 | 1季度 | 陈浩 | ||
深化公安纪律 检查体制改革 | 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泰州公安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 | 纪委 | 上半年 | 张涛 陈浩 | |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监督,健全定期述职、重大事项请示、情况通报、约谈和处置等工作机制。 | 纪委 | 各分局、交警支队纪委、市局部门专职纪检监察员 | 贯穿 全年 | 陈浩 | |
全面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 | 纪委 | ||||
深化派驻监督改革,加强统一管理工作,明确专职纪检监察员职责,修改完善派驻机构和派驻专职纪检监察员派驻管理办法。 | 纪委 | 各分局 市局各部门 | 上半年 | 陈浩 | |
工作 类别 | 工作项目 | 牵头 部门 | 协作 部门 | 完成 时限 | 牵头 局领导 |
切实监督推进全局重点工作的顺利完成 | 监督和推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落实。 | 国保支队指挥中心 | 治安支队、反恐支队、网安支队、信访处等部门 | 贯穿 全年 | 肖天奉 徐生炉 |
监督和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 | 科技处 治安支队 | 指挥中心、办公室、警保处等部门 | 肖天奉 董维华 | ||
监督和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 | 指挥中心 刑警支队 治安支队 | 经侦支队、交警支队、刑警支队 技侦支队、禁毒支队、网安支队、巡特警支队等部门 | 肖天奉 董维华 赵旭晴 孙振寰 | ||
监督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 法制支队 | 徐生炉 | |||
监督和推进服务亲情化建设。 | 治安支队 交警支队 法制支队 | 消防支队、巡特警支队、行政许可支队等部门 | 董维华 赵旭晴 陈浩 | ||
监督和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 | 政治部 纪委 | 机关党委、警保处、督察支队等部门 | 张涛 陈浩 | ||
加强全市公安监督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应用工作的监督,组织对监督管理平台的二期开发。 | 纪委 | 科技支队、警保处 | 陈浩 | ||
围绕公安重点工作以及重大警务部署,开展督察,推进中心工作、重大警务部署的落实。 | 督察支队 | 各分局 市局各部门 | |||
持续深入改进作风 | 督促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管理制度。 | 纪委 警保处 | 肖天奉 陈浩 | ||
继续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监督,清理规范办公用房。 | 警保处 督察支队 | ||||
严肃查处利用职权经商办企业与民争利问题,以及利用婚丧喜庆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等违纪行为。 | 纪委 | 督察支队 | 陈浩 | ||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完善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和联系群众制度。 | 政治部 | 各分局 市局各部门 | 张涛 | ||
加强“三公”经费预算、使用管理、公开和使用情况审计。 | 警保处 审计处 | 肖天奉 陈浩 | |||
继续开展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检查,严肃查纠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 纪委 | 督察支队 | 陈浩 | ||
工作 类别 | 工作项目 | 牵头 部门 | 协作 部门 | 完成 时限 | 牵头 局领导 |
持续 深入 改进 作风 | 加强津贴补贴、奖金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警保处 | 各分局 市局各部门 | 贯穿 全年 | 肖天奉 |
加强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监督,加强对社团和保安公司经费的监管。 | 警保处 机关党委 | 肖天奉 张涛 | |||
督促落实《关于党员干部上交收受礼金礼品实行登记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 | 纪委 | 陈浩 | |||
加大对“四风”“隐身衣”等问题的监督问责力度。 | 纪委 | 陈浩 | |||
严格控制创建达标检查评比表彰活动。 | 政治部 | 张涛 | |||
坚决 查办 案件 惩治 腐败 |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媒体曝光、社会关注的案(事)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时办结,适时公布。 | 纪委 | 各分局、交警支队纪委、市局部门专职纪检监察员 | 陈浩 | |
建立违法违纪案件剖析通报制度,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继续落实“一案双报告”、“一案双查”等制度。 | 纪委 | 陈浩 | |||
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实行问题线索“一案三报告”制度。 | 纪委 | 陈浩 | |||
有效 预防 腐败 | 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继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把党风廉政教育融入到具体的公安工作中。 | 政治部 纪委 机关党委 | 各分局 市局各部门 | 张涛 陈浩 | |
督促落实《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个人借贷、投资、理财等行为的暂行规定》、《泰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出让、公共产品采购、公共资产管理中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党员领导干部行为失范记录暂行办法》等文件。 | 纪委 | 陈浩 | |||
做好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工作。 | 纪委 | 陈浩 | |||
推进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 纪委 | 陈浩 | |||
落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考察人选联合预审制度。 | 政治部 | 张涛 | |||
实施拟提拔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抽查核实制度。 | 政治部 | ||||
工作 类别 | 工作项目 | 牵头 部门 | 协作 部门 | 完成 时限 | 牵头 局领导 |
强化 权力监督 | 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督促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应经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 纪委 | 办公室 人事处 | 贯穿 全年 | 赵建生 张涛 陈浩 |
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违规用人问题督查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 | 政治部 纪委 | 各分局 市局各部门 | 张涛 陈浩 | ||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 | 办公室 政治部 纪委 | 纪委 | 董维华 张涛 陈浩 | ||
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和职务消费等情况纳入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促进领导干部科学决策、依法履职、廉洁从政。 | 审计处 | 各分局 市局各部门 | 陈浩 | ||
严格预算外资金管理,进一步深入开展“小金库”清理整治。 | 纪委 审计处 警保处 | 上半年 | 肖天奉 陈浩 | ||
开展重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 交警支队纪 委 | 交警支队 | 下半年 | 赵旭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