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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公安局南院惠警超市共建商家招选公告
  •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26-11-02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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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便警惠警工作,根据《泰州市公安局为警办实事项目》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对泰州市公安局南院惠警超市共建商家进行公开招选,欢迎经验丰富、信誉优良的商家前来报名商谈。

一、合作内容概况

1.本次招选将确定1家供应商与市公安局进行便警惠警合作,合作期限为3年。

2.合作地点:泰州市公安局南院(海陵南路169号)。

3.合作内容:供应商为民辅警配送质量合格、性价比高、有售后保障的货品,种类包括水果、净菜、食品(定型包装)、饮料(冷热饮)、日用品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报名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分支机构。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报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从事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员工配送服务活动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提供从事我单位便警惠警共建内容的整体策划方案,包括本单位的优势条件及承诺等。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报名时间和地址

2026年11月3日至11月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5052305067。

报名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69号(泰州市公安局318办公室)。

五、招选办法

由市局联合成立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供应商的业绩情况(10分)、供应能力(20分)、服务水平(20分)、货品价格(30分)、策划方案(20分)进行评分,依据得分情况,结合评审小组综合确定1家合作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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