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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公安局研判工具购置资格预审公告
  •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25-07-28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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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就泰州市公安局研判工具购置(项目名称)进行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项目编号:TZSM202514

2.项目名称:泰州市公安局研判工具购置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保密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乙级(含)及以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总体集成)》,或同时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软件开发、运行维护)》两个单项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承诺能具备查询相关互联网研判功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涉密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5年 7月 29日至2025年7 月31 日,每天09:00至11:30,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169号;

方式:现场报名;详见附件《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7.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25年8 月1 日 09:30至09:50;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169号(泰州市公安局南院)。

8.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警官 联系电话:18252601808,办公地址: 泰州市海陵南路169号泰州市公安局(南院)。

9.有关本次资格预审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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