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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公安局泰州医药高新区分局公告
  •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25-09-11 11:16
  • 浏览次数:

以下涉案资金,相关人员在法定期限内未到办案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且目前无法联系。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33条之规定,望该批财物的合法所有人在公告六个月内持合法手续办理认领。本公告六个月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法律规定对上述涉案财物依法处理。


 

泰州市公安局泰州医药高新区分局

2025年9月11日             

 


以下涉案资金的所有人请与表格中联系人联系处理。

序号

交款日期

当事人

户籍地

经办单位

金额(元)

联系人

1

2024.5.5

张国宝

上海市黄浦区张家弄98号

凤凰派出所

1000

张警官0523-86864349

2

2024.5.17

孙风云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南黎路121号

环食药侦大队

3000

 陈警官0523-8632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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