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24-06-03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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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泰州市公安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州市公安局304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6月7日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GA-20240603001
项目名称:泰州市公安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充电服务费0.44元/度
最高限价:充电服务费0.44元/度
采购需求:计划在泰州市公安局及下属机构停车场提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及运营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在项目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安全,在经营期接受招标人对经营的监管。对充电过程进行管理,负责充电设施的维修和维护,确保充电设施安全运行;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装备和器材,积极消除安全隐患;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服务投诉处理机制,设立统一的客服电话,及时受理用户咨询和投诉。
建设内容:负责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及运营运维管理服务。
建设期要求:建设期为45天。
合作内容:服务商提供设备建设并负责运营运维,充电电费组成:基础电费+充电服务费,中标人每季度向招标方支付场地基础电费。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停车场车位内投入充电桩运营服务的设备进行运营。
合作期限:乙方作为招标方充电设备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合作商,服务期限为10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6日,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9号泰州市公安局306办公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4年6月7日8:30至9:00(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9号泰州市公安局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6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9号泰州市公安局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州市公安局
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69号
联系方式:15295298198
联系人: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