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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24-02-06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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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公【看】暂外字【2024】01号)

泰州市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陈礼娟,女,1983年4月16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2023年5月9日被泰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23年12月28日被收监执行,刑事判决书文号为(2023)苏1283刑更25号,刑期自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3月21日止。

现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妊娠检查,该犯孕7周+;宫内活胎,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之规定,我局决定对罪犯陈礼娟暂予监外执行。


泰州市公安局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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