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部分增设违法停车严管路段的通告
-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23-12-12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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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更加安全有序、畅通高效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市区实施机动车违法停车采取严管措施的第五批9条路段及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2023年12月20日起。
二、实施路段:
(一)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范围:
1、金玉路(海陵路-鼓楼路)
2、海陵路(永定路-淮河路)
3、鼓楼路(永定路-淮河路)
4、周山河路(泰州大道-春兰路)
(二)姜堰区范围:
1、三水大道(天目路-G328)
2、鹿鸣路(华光大桥-鹿鸣桥)
3、花园路(西桥南街-三水大道)
4、马厂路(河东街-上海路)
5、东海路(天目路-殷唐路)
三、严管措施:在重点管理区域路段停放或者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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