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26-09-30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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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特约记者 吴劲松
一场突如其来的道路交通事故,没有“救命钱”足以让伤者为此失去宝贵生命,继而毁掉一个个幸福家庭。
近年来,泰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联合紫金保险公司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泰州路救办”),围绕完善“三同步”机制、实行“兜底救”解忧、破解“系统性”难题,用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这个“救命钱”,用一次次主动奔赴,为事故受害人托起了生命的希望。据统计,15年来,泰州交警携手泰州路救办,累计垫付3.5亿余元救助基金,成功救助11837名伤者,把群众的“伤心事”办成“暖心事”,温暖民心。
完善“三同步”机制
让共同奔赴更顺畅
道路交通事故往往事发突然,伤者抢救费用高。然而,由于有的肇事者没有购买交强险、肇事者逃逸,以及救治费用超出交强险赔偿额度等情况,给抢救伤者带来了困难。而救助基金制度作为机动车交强险制度的补充,通过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有效解决了抢救费用这一保障难题。
“处理事故是我们的职能,但协助抢救事故受害人生命同样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泰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支队长徐伟说。
据了解,为了把这项惠民制度落到实处,泰州在市级层面成立了由泰州交管、卫健委、路救办等17家成员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为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处理交通事故,首要任务是抢救生命。”泰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分管副支队长沈丙祥介绍说,他们在事故第一时间启动道路交通事故救助“三同步”机制,避免因抢救费用耽搁救治。
据介绍,为了让受害人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泰州交管支队、卫健委、路救办共同制定完善了道路救助“三同步”工作机制。即事故处置与抢救生命同步、抢救生命与启动道路救助同步、三方联动同步,确保了救助通道更顺畅。
实行“兜底救”解忧
让构建和谐更有爱
在众多道路交通事故中,不乏没有赔偿能力的肇事人,极易引发各类社会矛盾,增加诸多不和谐因素。工作中,泰州交管支队充分用好救助基金这个矛盾纠纷的“粘合剂”,实行“兜底救助”——一次性困难救助,既为受害家庭救了急,又减少了由此产生的矛盾纠纷,让构建和谐更有爱。
“受害人家庭困难(低保对象或特困人员),而肇事者逃逸无法查清或者无力赔偿,势必产生矛盾纠纷引发信访等问题。”泰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大队长蒋爱兵说,实行一次性困难救助,既体现了人文关怀,又减少了矛盾纠纷隐患。
“在我们家最困难的时候,是你们伸出了援手,我们一家人一辈子都会记住你们的恩情。”事故受害人、兴化市永丰镇村民唐某激动地说,他上有80岁体弱的老母亲要赡养,下有未成年子女要抚养,事故让一家人生活陷入了困境,做梦也没想到他们(交警、路救办工作人员)会主动帮助申请拿到1.5万元一次性困难救助款。
“我们在为受害人垫付了路救基金后,会尽一切可能,努力让符合条件的受害人都能得到困难救助。”紫金保险泰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泰州路救办主任尹海洋说。
据介绍,在事故发生两年内,泰州交管事故处理大队都会联合路救办工作人员对接受垫付道路基金的受害人,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受害人属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村(居),全面了解事故后受害人及其家庭的生活状况,为符合一次性困难救助条件的受害人主动申报救助款,传递温暖。
破解“系统性”难题
让生命至上更具象
今年4月,泰州市高新区一名事故受害人伤势严重,须紧急转往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救治。面对异地就医高额的抢救费用,受害人亲属一筹莫展。
“对于跨省就医垫付,最大难点是垫付抢救费用的结算。”泰州路救办副主任魏禹介绍说,跨省就医需要交管、卫健委和救治医院等多方面协调,这一直是异地救助垫付费用的大难题。
据介绍,泰州交管支队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通过省厅交管总队协调上海市公安局交管总队对接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泰州路救办立即启动“一案一组,全程跟进”,协助伤者亲属办理医院所需相关材料,确保伤者“先救治、后结算”,为抢救工作赢得了宝贵时间。此次跨省垫付抢救费用15万元,挽救了伤者生命,完美诠释了“生命至上”的真谛。
“这次跨省协调,成功垫付抢救费用,为伤者救治开辟了一条新的救治绿色通道,也为我们积累了宝贵经验。”徐伟说。
今年3月,在泰四川籍务工人员王某遭遇交通事故,导致闭合性颅脑损伤,抢救费用高昂。泰州交管、路救办迅速启动救助,为其垫付了17万元,王某最终化险为夷,逐渐康复。
然而,一个月后,王某在步行过程中再次遭遇事故,肇事者逃逸。而王某需转院治疗,泰州交管、路救办再次启动道路事故救助,为其二次垫付了抢救费用。
“我在泰州务工,真心感受到了只有家人才能给予的关怀和温暖。”王某说。
2026-9-30《江苏法治报》A版 头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