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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365节目(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
  •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24-05-16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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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线单位:泰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上线嘉宾主持:泰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警方主持人 周长军

FM103.7,兴化地区FM106.2,靖江地区FM107.9,泰州综合广播,听众朋友们,大家好,这是由泰州综合广播与泰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联合打造的《车管365》节目,我是节目主持人,关于车管动态,新车上牌,爱车年审,便民服务等等,你想知道的,你不知道的,都在这里,周六的10点30到11点30,我们准时相约,《车管365》,邀请警方主持人们带你一起关注了解车驾管服务全方位!

大家还可以通过“我的泰州”APP看直播,音视频同步呈现,欢迎听友网友收听收看。今天走进直播室的警方主持人,依然是,泰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警方主持人周长军,欢迎周警官,先给大家打个招呼吧。

周长军: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下午好。我是泰州市交警支队 车管所  民警 周长军,大家此刻有任何车驾管疑问,欢迎关注,畅所欲言,稍后我也会给大家一一解答。

主持人:好的,谢谢我们的警方主持人,今后如果您有关于车管方面的问题要咨询、反映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1、拨打热线电话:0523-86331037;2、关注“泰州新闻广播”“泰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在后台留言。欢迎大家给我们来电、互动留言。我们有专业的警方主持人,给大家现场解答。

车管365第四十七期——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

你想知道的,你不知道的,都在这里,《车管365》

主持人:最美四月天,踏青好时节,阳光周末,您会发现,路上自驾出游的车友越发增多,同时,骑车人也络绎不绝。近日,泰州交警正在对于骑行安全进行专项整治。详情请周长军权威发布。

周长军:好的,本周“权威发布”,聚焦的是电动三、四轮车规范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电动三、四轮车的管理问题已经成为了我们城市交通管理的一个重要议题。首先要给听众明确一点:上道路行驶的电动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辆范畴。多年来,由于生产销售使用管理诸环节未及时跟上,导致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上路行驶等问题突出,交通事故高发。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我们江苏全省发生涉及电动三、四轮车亡人交通事故552起,死亡566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为了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我们泰州将组织开展电动三、四轮车规范管理集中整治行动。这次整治方案的主要背景,是为了着力补齐电动三、四轮车交通安全管理短板弱项,全力压降电动三、四轮车交通事故。我们的目标是,通过一系列措施,使这些车辆的行驶更加规范、有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主持人:在这个星期,泰州权威发布了各地对于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举措,当中都提到电子抓拍、全面曝光,那么泰州交警对于电动三四轮车等非标车 如何重拳出击?

周长军:在这次整治行动中,我们将通过以下几项措施来开展工作:1、开展销售环节整治,杜绝新增非标车辆。2、开展存量车辆登记,全面采集基础信息。3、明确通行管理要求,严禁用于特定情形。4、实施分类清理淘汰,推动非标车辆退出。5、强化部门协作联动,严格查处违法行为。6、广泛开展宣传警示,提升交通安全意识。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希望能够有效解决电动三、四轮车管理混乱的问题,确保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

主持人:此刻听众评论:要想减少甚至杜绝非标车危险隐患,源头管理,相当重要。但客观说,源头监管不是交警一家之言,所以目前咱们泰州,在专项整治中,对于源头、销售环节会如何开展有效治理?

周长军:销售环节整治将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包括:1、严查违规销售行为。从4月份起,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每月对辖区销售电动三、四轮车的门店进行一次检查登记,开展车辆属性和法律责任告知提示并记录存档,严禁销售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三、四轮车(以下简称非标车辆)。对存在违规销售非标车辆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这项工作主要是为了加强对非标车辆的管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有序。通过登记,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握车辆的信息,对违规行为进行更有效的监管。2、严查新增非标车辆上路。对4月1日后购买的非标车辆上路行驶的,依法予以查扣,并逐辆调查购买渠道,通报市场监管、网信部门责令销售门店收回,并依法追究销售门店责任。

主持人:存量车辆的登记,工作量不小,具体如何登记?对于车友、听众而言,会采集哪些和骑车人相关的信息?

周长军:首先,我们会集中开展对在用非标车辆的登记工作。对于4月1日前购买使用的车辆,我们会督促车辆所有人、使用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并安装本地统一式样的标识。集中备案登记结束后,如果未备案登记、安装列管标识的车辆上路行驶,将会受到查扣和依法处理。在备案登记时,我们会采集车辆的基本信息,如车辆型号、颜色等;车辆所有人的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等;使用人的信息及车辆用途等。此外,对于60周岁以上的使用人,我们还需要采集他们的子女信息。同时,我们会组织所有人、使用人接受安全驾驶知识的学习和教育,开展通行使用管理要求和违法违规责任的提示,并要求他们签订《安全驾驶承诺书》。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使用人为不具有三轮摩托车、小型汽车驾驶资格的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我们会明确告知他们,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不得驾驶电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

主持人:此刻听众询问:电动三四轮车,大多都是非标车,不允许通行。但因为比如园林环卫、快递物流等特殊行业的需要,在路上还是会看到他们的身影,这些特殊三四轮车,警方如何安全监管?

周长军:的确,对于非标车辆,我们明确规定,未经备案登记、安装统一列管标识的非标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但对于已经备案登记并安装了统一列管标识的非标车辆,虽然它们可以在某些道路上行驶,但是严禁在城市建成区道路和国省道通行。这是为了减少交通拥堵,确保主干道的顺畅,确保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另外,我们对非标车辆的使用确实有一些严格的限制。首先,非标车辆不得用于营业性运输、运送燃气钢瓶等高风险活动。其次,对于驾驶载客电动三、四轮车的情况,驾乘人员不得超过2人,以确保车辆的稳定性和乘坐的安全。

主持人:此刻泰州听众询问:对于非标车,不仅不允许上路,更要严格清理。这方面,泰州交警,有计划或者预案吗?

周长军:关于非标车辆的清理和淘汰,我们已经制定了明确的计划。首先,对于公安机关的执勤用车,我们在前期已经进行了清理整顿。对于发现的使用违规低速电动车的情况,我们将严格路面检查,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并及时通报警务督察部门。对于其他部门,我们已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提请党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自查自纠。要求各部门自查使用违规低速电动车情况,并于3月底前完成清理整顿工作。从4月1日起,如果在巡逻执勤中发现还有单位继续使用违规车辆上道路执勤执法,我们将依法一律予以扣留、处罚,并通报所在单位,以确保非标车辆的退出和道路安全。另外,针对环卫、园林等行业的非标车辆,按照“人持证、车有牌”标准,推动这些行业的在用非标车辆在6月底前制订淘汰更新计划,并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淘汰更新工作。同时,对于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已经根据《江苏省邮政管理局 江苏省公安厅关于规范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摩托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快了淘汰更新的步伐,以确保按期完成更新任务,提高道路安全性。同时,为了确保电动三、四轮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泰州交警也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强化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并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主持人:具体有哪些强有力的特色举措?

周长军:首先,我们加大了路面查控力度。我们在整治行动期间会将警力最大限度地投入到路面上,实行常态化、不间断的集中整治。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消除执法管控的盲区,实现城区所有主次干支路、普通国省县乡道、农村集镇道路的全覆盖。不仅在白天,晚上我们也会加强监管,形成全方位的整治声势。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我们将组织专项执法行动,统筹组织精干力量,采用“大兵团”作战,一个乡镇一个乡镇地进行整治,确保每月对所有国省道和农村集镇开展一轮执法行动。其次,关于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对未经备案登记、安装统一列管标识的非标车辆上路行驶,以及虽经备案登记、安装统一列管标识的车辆有在城市建成区道路和国省道通行等违反通行规定行为,以及用于营业性运输、运送燃气钢瓶,违反载人规定行为,我们将采取严格的措施。首次查获时,我们会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要求他们签订不再违反通行规定和使用规定的书面承诺。同时,我们会书面告知其车辆属性,记录后警告放行。如果再次查获,我们将更加严厉,一律收回列管标识,并按照机动车无牌上路行驶的相关规定扣留车辆并处罚款。对于其他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我们将按照驾驶机动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当然,这只是我们交警部门工作的一部分。为了提高,我们还需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为市民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主持人:对于电动三四轮车的根源性治理,除了交管部门,还会有哪些部门参与?

周长军:首先我们会充分运用各级交委会、联席会、交安办等平台,整合各部门、各行业的力量,共同推进电动三、四轮车的全链条管理。包括加强生产、销售、使用、维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同时,我们会提请党委政府研究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日常监管等系列政策措施,从源头上遏制增量,稳妥地处理存量问题。其次,我们还将与邮政管理部门加强合作,规范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摩托车的管理。同时加强与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联合,共同加强对线上平台和线下门店的监管检查。严查严处违规销售、非法拼改装、虚假宣传等行为,这不仅能够对商家起到震慑作用,还能够提醒我们的消费者遵守相关规定。此外,我们还将加强与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合作,共同加强非标车辆非法营运的整治。通过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另外,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我们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一旦发现有涉嫌犯罪的证据,我们将立即固定,并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做好行刑衔接工作。我们将依法从严打击这些犯罪行为,形成强力执法震慑,确保电动三、四轮车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听众能够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交通安全和市场秩序。

主持人:杜绝非标车危险隐患,不单单需要听众监督,更需要每位听众的身体力行。在泰州,会如何加强这方面的安全宣传?

周长军:针对电动三、四轮车,特别是非标车辆的交通安全问题,我们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广泛开展宣传警示活动:首先,我们将精心策划并组织一系列社会宣传活动。通过与媒体深入沟通合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资源,我们将全面开展宣传报道,深入解读相关政策法规。同时,我们会选择典型的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案例进行曝光,以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样的活动旨在凝聚社会共识,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大家不购买、不使用非标车辆。其次,我们将依托各执勤岗点和服务窗口,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例如,我们会现场释法,向非标车辆驾驶人发放交通安全提示单,直接传达安全驾驶的重要性。这种方式将使我们的宣传更具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此外,我们还将开展名为“叮咛”的行动。对于已经备案登记的非标车辆使用人,我们将每月发送一次短信,提醒他们安全文明驾驶,严格遵守相关通行和使用规定。每季度,我们还会进行一次电话回访,了解他们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并通报当前的交通安全状况和典型事故案例。每半年,我们会与使用人见一次面,核对登记信息,确认联系方式的准确性,查看车辆状况,并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提醒。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希望能够广泛提升大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特别是关于电动三、四轮车的安全驾驶知识。我们相信,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

主持人:再来聚焦更多的骑行安全。听众补充:非标车不仅包括电动三四轮车,还有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从4月15日起,非标车和超标车将陆续退出市场。听众不理解:为何必须要淘汰非标电动车呢?

周长军:首先,非标电动车是指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标准(GB17761-2018)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超标电动自行车等车辆。被淘汰的原因非常简单,就是因为不安全。首先,非标电动车整车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加大电池容量、加装其他装置等原因造成整车质量过重,影响制动性能,带来安全隐患。车速限值不符合标准要求。非法改装控制器或电机、加装电池非法提高车速会影响车辆的操纵稳定性和制动距离,也会影响骑行者的视觉、判断力和反应时间,从而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生命危害。短路保护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短路隐患,不仅影响续航里程及电池寿命,更有可能发生自燃,引发火灾,危及安全。另外,可能还有潜在的法律责任。驾驶部分“非标车”一旦造成交通事故,由于其部分关键技术指标超出了电动自行车标准的规定,且动力性能明显高于其他非机动车,在司法实践中会被判定为机动车,从而驾驶人在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后续赔偿等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且非标电动车普遍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车主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乘坐人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

主持人:给听众科普一下:与非标车相比,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有何不同?

周长军:目前,新国标电动车主要分三类: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电动轻便摩托车、新国标电动摩托车。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是指电池电压小于等于48伏,最大车速小于等于25千米每小时,总重量小于等于55千克,电机功率小于等于400瓦,有脚踏骑行功能的电动二轮车辆。新国标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是指电池电压大于48伏,最大车速大于25千米每小时,小于等于50千米每小时,总重量大于55千克,电机功率大于400瓦,小于等于4000瓦的电动二轮车辆。新国标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是指电池电压大于48伏,最大车速大于50千米每小时,总重量大于55千克,电机功率可以大于4000瓦的电动二轮车辆。特别提醒:与上绿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同的是,新国标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的驾驶人必须申领驾照、牌照和购买保险才能上路。

主持人:具体来说,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电摩有何区别?作为普通市民,如何正确甄别?再来聚焦合法车辆的登记上牌。听说咱们泰州也有特色便利举措,是吗?

周长军:有的。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登记上牌规定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能有效管理电动车的行驶,还能提高电动车骑行者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通过登记上牌,我们可以追踪车辆的来源和去向,加强车辆管理,减少非法改装和违法上路的情况。我们会推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相关保险险种的实施。同时还将积极落实各类便利政策。如简化登记流程、提供便捷的上牌服务等,方便市民办理电动车登记上牌手续。我们将加强宣传,让广大市民了解登记上牌的重要性,提高他们的遵规意识。再次提醒大家,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发放“临时信息牌”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非法定号牌。另外,再次提醒泰州听众、车友:近年来,我们泰州交警常态化开展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采取“教育+劝导+整治”的方式,对电动三、四轮车闯禁区、违法载人等交通行为进行查纠治理。目前新一轮集中整治已经开始!

主持人:再来聚焦汽车驾驶人的安全守法出行,来敲敲警钟、曝曝光!近日,泰州车管所刚刚新鲜发布的今年一季度 市区工程运输企业的“红黑榜”!情况如何?

周长军:公布“红榜”和“黑榜”的目的是为了督促市区工程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希望增强企业驾驶员的安全文明行车意识,让他们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从而降低交通违法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这次考评主要依据交通违法发生率和交通事故发生率两大指标。我们对市区工程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在2024年一季度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统计和分析,根据这两大指标的数据来评选出6家“红榜”和6家“黑榜”企业。

主持人:对于黑榜企业,泰州车管所,作何惩戒?

周长军:对于上了“黑榜”的企业,我们将会进行重点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果企业未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我们将依法依规采取进一步的处罚措施。希望这次公布的“红榜”和“黑榜”能够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让更多的人认识到安全生产和文明行车的重要性。

主持人:工程运输车,因为体积大、盲区多,总被我们视为“庞然大物”,我们也总提醒大家“远离远离再远离”。但危险的严格杜绝,需要驾驶人、沿途路人的充分自觉和守法,也需要交管部门的严查严处。在泰州,对于工程运输车有哪些具体管控措施?

周长军:工程运输车由于其特殊的体型、重量和惯性,一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其后果往往比普通车辆更为严重。因此,持续保持对工程运输车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这种严管高压态势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不仅体现了交警部门对交通法规的严格执行,更是对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同时,这种严管态势也有助于提升工程运输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和文明行车意识。作为工程运输企业,也应该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加强内部管理,提升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每一辆工程运输车都能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对于工程运输车的违法行为我们也是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打击、依法处理。近日,我们也对查处的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突出交通违法现象予以曝光。

主持人:近日,泰州交警权威发布了今年一季度,119名违法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驾驶人名单,具体详情关注“泰州新闻广播”“泰州交警”微信公众号。最美四月天,踏青出游好时节,路上车多人多,对于专业驾驶人,作何重点警示?

周长军:首先作为驾驶人,要严格守法遵规驾驶,切勿超限超载、超速行驶,驾车行经急弯陡坡、 上下坡、交叉路口,要注意减速慢行、按规定让行,保证安全驾驶。行经弯坡路段时,应当按照“慢行、鸣笛、靠右行”原则,提前降低车速。遇到上下坡、急转弯时,要时刻注视弯道处忽然出现的车辆,接近弯道时提前鸣笛、减速靠右,尽量加大跟车距离。不可强超强会,如果遇到前车正在超车的情况,后车一定不能超车,因为正在超车的前车车速正在加快,若后车强行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会导致超速行驶,增大危险系数。其次作为货运企业,应当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源头的监管,避免超载等违法行为;同时企业还要对车辆驾驶人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此外,作为其他交通参与者,渣土车等工程车辆因体积庞大,存在多处盲区和内轮差,非机动车、行人要远离此类车辆,不与大型车辆争道抢行,确保自身安全。


一号窗口:群众关心的10个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热点问题。

一、哪些电动两、三轮车可以登记上牌?

答:1、可以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方可注册登记,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全省统一式样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

2、可以注册登记的电动两(三)轮摩托车:我国实行公告目录登记注册,在产品目录内的电动两三轮(轻便)摩托车,均可以登记上牌。

二、电动两、三轮车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上牌?

答: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手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现场查验车辆,核对强制性认证信息,并核查以下材料:

(一)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

(三)车辆产品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

电动两(三)轮摩托车注册登记手续:电动两三轮(轻便)摩托车登记上牌需提供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提示:手续材料有遗失如何补救的:电动两、三轮车注册登记时机动车来历证明、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遗失的,请与经销商联系补办;

三、哪些电动两、三、四轮车是不予登记注册的?

答: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情形:

1、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的;

2、车辆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所载信息与车辆不符的;

3、擅自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或者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

电动两、三轮摩托车(含轻便)不予注册登记的情形:

不属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范围的均不可以登记上牌。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电动四轮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机动车”的定义,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中“摩托车”的定义,因为摩托车是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且群众俗称的电动四轮车多数没有公告目录信息,故此类“四轮电动车”不可以登记上牌。

四、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警方建议如何操作?如果不更新,会有怎样的后果?

答:建议跟各电动车销售商家联系,通过置换等方式购买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除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于2019年4月15日之前登记并核发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和2019年4月15日之后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核发的全省统一式样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悬挂其他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上道路行驶。

五、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遗失如何补领?

答: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苏公规〔2019〕2号)旧标准电动自行车登记目录作废,停止旧标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实施前,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继续使用原电动自行车号牌,原登记系统已关闭,不可办理补领业务。

六、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遗失如何补领?

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补换领电动自行车号牌的,应当核查所有人身份证明及补换领号牌情况说明,对符合申请补换领条件的,应当当场办理。

七、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的,应当核查原所有人及现所有人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转让协议,查验车辆,当场办理。

八、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注册登记时,外地人要不要居住证?

答: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在居住地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不需要提供居住证。电动摩托车注册登记,省内居民不需要提供居住证,省外居民需要提供居住证。

九、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是否需要驾驶证?

答:电动自行车骑行不需要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需要申请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D\E\F)。

十、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可以加装车篷和挡风被等吗?

答:不得有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


结束语:

主持人:好的,通过今天的交流,我们了解了电动三、四轮车的专项整治工作,了解了“非标车”和“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各项工作措施,也了解了当前电动三、四轮车的管理规定,进一步为我们广大群众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感谢警方主持人周长军精彩的科普和答疑解惑,为我们后续办理业务提供便利。

周长军:是的,电动自行车在我们的生活中十分常见,也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交通工具,驾乘使用合规车辆十分必要,也是安全的保障。最后再次提醒一下广大听众朋友,骑行电动自行车一定要年满16周岁,驾乘电动自行车请戴好安全头盔,安全出行。在这里也要倡导大家骑电动自行车请务必遵守交通规则,骑慢车,骑稳车,千万不要图一时之快。

主持人:好的,今天的《交管365》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大家的收听和陪伴,我是主持人,感谢我们的警官主持人,想了解更多交通安全知识,车驾管便民政策,请持续关注我们的《车管365》!我们下次节目再见!

【警方主持人】:谢谢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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