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12000028/2025-328130 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5-01-21
文号 时效
泰州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25-01-21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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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公安局网站(网址:http://gaj.taizho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优化公开渠道,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安工作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持续规范政务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文件公开属性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以问题整改倒逼制度落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能力。严格依法依规依流程进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查,确保发布信息权威、安全、不出现敏感错误。加强对政务公开专栏的维护和更新,做好对错链、断链、网页无法打开、内容混杂等情况的调整完善。

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部门接件、业务部门办件、法制部门审件、主管领导核准的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的诉求,不断提高答复意见的规范化水平,有效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率和纠错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持续增强社会关切回应实效。进一步强化关切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健全24小时政务舆情监测机制,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对重大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隐患。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作用,规范运转流程,畅通民意诉求,保障诉求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强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完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

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水平。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府网站互联互通融合发展,依托“领导信箱”“调查征集”“在线访谈”等互动交流栏目,对收到的各类信件均及时流转、及时办理、及时回复,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依托“警务动态”“治安播报”“安全防范”等栏目,对重大工作部署进行通报,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解答,对公安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使群众更加了解、支持和理解公安工作。2024年,共发布警务动态、治安播报、在线访谈、警营风采、媒体聚焦等警务资讯2010余条。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提升网站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能力,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

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以“平安泰州”微信公众号为龙头,27个政务新媒体共同支撑的全市公安新媒体矩阵。不断优化完善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体系,持续开展24小时不间断监测,对群众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确属无力维护的功能模块坚决关停,不断提升公安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宣传发布制度,深度推进市、县两级公安政务新媒体平台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全年市、县两级新媒体宣传发布信息2555条、视频612部,确保有效沟通社情民意,回应群众关切。

持续提高为民办事服务水平。依托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全量梳理明确市县两级公安服务事项办件指南、办事要素,并对外实时发布。在“苏服办”建设上线公安服务专区,完善上线16个全流程网办事项,全市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60%。全市134个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在全省率先建成“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配套出台“0、1、3”限时办结等配套机制,年内,合理诉求处置率、群众满意度达到99.5%以上。全市户籍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建成率达100%,市、县城区及重点乡镇基本构建起“3公里、15分钟”公安综合便民服务体系。

持续优化政务公开保障措施。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综合保障,压实工作职责,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强化激励和问责,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56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56769

行政强制

710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15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不足、解读形式单一。2025年,泰州市公安局将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政策背景、目的等深度解读;丰富解读形式,采用图文并茂、视频动漫等形式,提升公众理解度;同时,强化人员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州市公安局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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