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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安报》“分流器”降压减负 “新引擎”提质增效 泰州闭环处置非警务警情
  •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25-06-10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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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杨青春  通讯员 吴劲松

去年以来,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以非警务矛盾纠纷警情分流化解为切入点,打通110与泰州市网格化社会治理智能应用平台(简称“泰治理”平台)数据通道,实行闭环处置非警务矛盾纠纷警情。截至目前,该市非警务矛盾纠纷警情分流率提升了9.5%,重复报警总量同比下降了5.3%,基层民警日均处置纠纷警情数下降了16.1%,现场处结率提升至75.6%。

“我们打造‘分流器’、构建‘新引擎’,破解了非警务矛盾纠纷警情困扰基层的难题,推动了基层民警降压减负、基层治理提质增效。”泰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压实责任链条

据调查,泰州非警务矛盾纠纷警情数占总警情的30%。为此,泰州市公安局坚持党政统一领导,打造非警务矛盾纠纷警情“分流器”,着力从源头上破解难题。

泰州市公安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议将非警务矛盾纠纷分流纳入重点工作,联合市委政法委印发关于加强非警务矛盾纠纷分流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规范移交、接收、分流、盯办、回访等各环节流程机制,让非警务矛盾纠纷从“公安处置一件事”跃升为“党政治理一类事”。

“为防止非警务矛盾纠纷分流过程中可能出现‘中梗阻’和‘挂空挡’现象,我们打通内外两个循环,确保其分流后有人盯、有人管、管到位。”泰州市公安局情指中心负责人肖勇介绍。

泰州市公安局组建了“情指+治安”双牵头的工作专班,对每起非警务矛盾纠纷警情一盯到底;建立了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一站式”矛调中心、属地属事部门推送制度,形成党政主导、公安“吹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泰治理”联动、属地属事落地化解的转办联处新模式。

为避免非警务矛盾纠纷警情在各层各级之间“打转”,泰州市公安局会同市委政法委建立了县、乡、村三级阵地,推动70%以上的非警务矛盾纠纷警情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得到有效处置、90%终结在县市(区)域。

狠抓闭环管理

针对分流难问题,泰州市公安局着力优化非警务矛盾纠纷警情处置流程,厘清事项边界,建立完善工作标准,确保全流程闭环处置。他们梳理出23类114种矛盾纠纷情形,明确家庭婚恋情感纠纷、邻里纠纷、经济纠纷、消费纠纷、医疗纠纷等15类72种情形由矛调中心负责;违法犯罪行为、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等8类42种情形则由公安负责,形成了警务与非警务矛盾纠纷警情“两张事项清单”,全面厘清了边界。

“我们将所有非警务矛盾纠纷的推送、分流、转办,统一通过‘泰治理’平台流转,全程可跟踪回溯。同时,建立线下移交告知机制,防止非警务矛盾纠纷警情回流、反弹。”肖勇介绍。

非警务矛盾纠纷警情久拖不决,是导致事态转化升级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泰州市公安局明确要求,对矛调中心受理的非警务矛盾纠纷事项,根据难易程度分别在7日、15日、30日内反馈给110接警中心;对于公安机关接受矛调中心转办的涉及公安诉求和紧急求助事项,一律在24小时内受理。对于重大疑难复杂非警务矛盾纠纷,由110报警服务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矛调中心三方联研联处,实行“一案一策”,实施常态化跟踪核查。

今年以来,泰州市公安局先后将28起疑难矛盾纠纷纳入联席会商,分类施策,全部得到了妥善处置;累计回访当事人3186人次,向属地发送风险提示函96份,消除了次生风险隐患。

做强支撑保障

泰州市公安局着眼夯实基层基础,实行“面上推、线上督、点上盯”,做到联动联勤、融合治理。

为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泰州市公安局建立了市级110报警服务台与“泰治理”平台数据通道,实现公安情指中心、派出所综合指挥室与同级矛调中心工单互派,并做到分流请求“一键发起”、转办进度“在线监测”、办结情况“自动反馈”,实现平台联通。去年以来,全市4个接警区累计分流非警务矛盾纠纷警情6300余起,占纠纷警情总量的12.5%;接收各级矛调中心流转的矛盾纠纷警情112条。

泰州市公安局全面建成镇街警网联勤指挥中心和社区警网融合工作站,警务责任区均组建社区警务团队,同步建设社区警校,发挥网格长、网格员掌握社情的优势,共同参与非警务矛盾纠纷化解处置工作,形成了“警网联勤、一呼百应”的工作局面。

为有效提升工作质效,泰州市公安局106个派出所与所在镇街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实施“三所共治”,以“警法融合”化解非警务矛盾纠纷。针对非警务矛盾纠纷涉及领域、区域分散的现状,该局会同政法、司法等部门组建督导组,定期对全市各级110报警服务台、派出所、矛调中心及属地属事部门开展督导。

2025-6-6《人民公安报》3版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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