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警务资讯> 媒体聚焦
《泰州日报》公安经侦部门全面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 打造长三角“四最”法治化营商环境
  •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25-03-12 16:01
  • 浏览次数:

□特约记者 吴劲松

去年以来,泰州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全面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致力打造长三角“最友善”“最公平”“最安全”“最可期”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以营商环境之“优”,促经济之“稳”、发展之“进”。 据统计,2024年,该局经侦部门主动向各类企业发出安全风险防范预警126次,精准指导49家企业有效避免经济和刑事风险,侦破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86起,追赃挽损2亿余元。 

以服务之“优”,解企业之“忧”

2月18日上午,中国林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霁一行专程来到泰州市公安局,感谢经侦支队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公安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公安经侦部门便民利企十项工作指引》、护营商30条措施……去年以来,泰州公安一系列便民利企政策加速落地,以服务之“优”,解企业之“忧”。 “我们构建了‘中心+前哨+专员’营商服务体系,并成立了6个涉企合成服务中心和17个经侦前哨。”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朱学林介绍,该局组建了“法援警官、涉税警官、风控警官、矛调警官”4类专业助企队伍。此外,经侦部门还会同治安、政务、内保等警种共调配了389名兼职营商专员,对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一专员”挂钩服务。 “最公平”的市场环境,是企业所盼。该局经侦部门会同税务、人行、烟草等行政执法部门,探索建立“席位互设、数据共享、同步上案、联动共治”协作模式,积极开辟“企业报案绿色通道”,推行上门受案、8小时之外预约服务等措施,及时回应企业的投诉、举报、咨询、求助等。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高君介绍,为有效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经侦部门围绕企业需求,建立了“全量收集、分类研判、闭环解决”工作机制,精准落地公安经侦便民利企政策。 据了解,去年,该局经侦部门依托“5·15”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宣传日、“6·15”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等活动,为企业开展集中服务14场次,累计解决企业急难愁盼事项270余件。

以防范之“精”,促营商之“安”

 高新特精企业云集,为泰州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活力。泰州公安经侦部门全力践行“精准防控”理念,让企业安心经营、舒心发展。 在涉企警情“微预报、微治理”方面,泰州公安下好先手棋。依托警情“微预报”平台,经侦部门联合情指中心,对全市588家重点观察企业形成涉企警情热力图,划分19个重点区域,靶向开展集中宣防。经侦民警以防范企业职务犯罪为切入点,帮助企业开展内防职务犯罪、外防不法侵害培训,全力将企业遭受不法侵害的风险降至最低。 “企业经营中经常需要融资,经侦民警的精准指导,为企业规避了相关风险。”泰州市某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刘先生说。 助企健全内部风险预警防范机制,是“精准防控”的关键一招。泰州公安经侦部门围绕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合同诈骗、融资风险、非法金融活动等方面,通过个案风险回溯、风险提示书、规范经营建议书等形式,主动向企业发出风险预警提醒,帮助企业健全内部风控机制,有效规避风险。

以主业之“强”,助发展之“稳”

打击经济犯罪是公安经侦部门的主业。 2024年以来,泰州公安经侦部门主动研发实战数据模型,开源挖掘案件线索,在金融、假币、涉税、商贸、涉众、证券、反洗钱7个领域发起集群会战,遏制发案势头,助力企业稳步发展。 烟草领域犯罪具有职业化、网络化、隐蔽性强等特点。该局经侦部门主动对接烟草部门,建立了办案协作机制,联合组建了专案组,从生产、包装、仓储、运输到销售环节进行全流程打击。2024年,专案组成功破获了泰州首起烟草特大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捣毁生产、仓储窝点5个,涉案金额达2100万元。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经济犯罪活动,公安经侦部门一直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高君说。 2024年,泰州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先后组建了涉车险诈骗、“职业背贷人”贷款诈骗、假币犯罪等5个工作专班,累计摧毁各类经济犯罪团伙57个。其中,分散在全国28地的10个“职业背贷人”犯罪团伙被一网打尽。 “对于侵企违法犯罪活动,我们一贯坚持快侦快办。从省公安厅公布的数据来看,我市侵企违法犯罪发案数持续处于低位。”高君介绍,2024年,该局经侦部门快速侦破各类侵企案件57起,清除了一批长期侵蚀企业的“蛀虫”。 “最可期”的法治环境,是企业“刚需”。 为有效减少案件办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该局对涉企刑事案件一律实行督导办、提级审。此外,该局制定了《涉企柔性执法十项措施》,依法办理涉企“轻罚”案件68件,主动纠治执法瑕疵问题360个,清理涉企及经济犯罪“挂案”183件。

2025-3-11《泰州日报》6版  警方周刊  头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